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职责使命,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22件24人。
强化问责追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履责留痕。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全年查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167起,问责206人。
注重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禁酒令”实施、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3人,党政纪处分259人。
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突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原盘县副县长蒋泽鹏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立案1456件,党政纪处分1591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干部29031人。
深化拓展民生监督,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出台《六盘水市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打造民生资金监督和公示大数据平台,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年民生领域共立案1168人,党政纪处分1146人。
统筹谋划、整体施工,同步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巡察机构设置、监察体制改革等“三项改革”。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转隶71人,市监委完成组建并挂牌。设立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级巡察机构顺利组建。
坚定不移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市县联动组建61个巡察组,对87个部门和乡镇开展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955个,问题线索432件,较好地发挥了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