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六盘水)安监罚〔2017〕煤监二26号
被处罚单位: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断江新起点煤矿
地 址:贵州省盘县断江镇丘田村5组邮政编码:553534
法人代表(负责人):牛建毕职务:实际控制人 联系电话:15117424111
违法事实及证据: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断江新起点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过期后仍然组织掘进、巷修、施钻作业。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牛建毕(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断江新起点煤矿实际控制人)、伍明月(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两人的询问笔录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条之规定。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 你(单位)罚款人民币肆拾玖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365足球网站真的假的财务科开具缴纳通知书并缴纳罚款,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六盘水市 人民政府或者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2017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