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六盘水)安监罚〔2017〕煤监二28号
被处罚人:伍明月 性别:男 年龄:51
身份证号:520112196609032812联系电话:13368617005
家庭住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94号4栋1单元2号
所在单位: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职务:总经理 单位地址:六盘水市盘州市蛾螂铺休闲广场旁
邮政编码:553534
违法事实及证据: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新起点煤矿相关证照已失效的情况下,于2017年7月4日分别对201运输石门及111701运输石门掘进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并同意该矿按201运输石门及111701运输石门作业规程进行掘进作业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牛建毕(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断江新起点煤矿实际控制人)、伍明月(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两人的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365足球网站真的假的财务科开具缴纳通知书并缴纳罚款,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六盘水市 人民政府或者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