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14年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总结
在全市2014年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中,为了进一步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铁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我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沿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路地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将爱路护路与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采取各种宣传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收到了较好宣传效果,达到了活动预期目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5月8日,市铁路护路办组织六枝、盘县、水城、钟山四县(特区、区)护路办主任召开会议,部署全市6月份铁路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及《六盘水市2014年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市铁护办〔2014〕11号)。市护路办主任陈正棡同志就各县(特区、区)如何组织开展好6月份铁路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从组织领导、宣传内容、活动主题、宣传对象、宣传形式到宣传处所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特区、区)按照省、市护路办文件、会议精神,及时拟发宣传月活动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保证了该次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
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该次宣传月活动,我们主要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以“知路、爱路,共铸平安铁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活动主题,以危害铁路治安秩序,危及行车安全等突出问题为宣传重点,以沿线村民、中小学生、大牲畜饲养户、机动车驾驶员、“五残”人员监护人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业主等为重点宣传对象,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思想意识和安全常识,提高爱路护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共同遵守铁路法规,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教育面,各县(特区、区)结合境内铁路沿线治安状况,选择沿线治安状况复杂、护路工作难度较大的乡镇作为宣传点进行重点宣传,将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采取各类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广泛开展铁路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遵照省、市关文件指示精神,6 月16日,六枝、盘县、水城、钟山四县(特区、区)由党委、政府及安委办牵头,组织境内综治、公安、安监、司法、教育、工商、护路、沿线铁路车站派出所等路地有关单位及境内各重点煤矿企业等相关部门,分别选择六枝特区街心花园;盘县坪地乡雨中小学,松河乡松河小学;水城县双水广场;钟山区钟山大道人民广场作为集中宣传咨询点,同步组织开展了以“知路、爱路,共铸平安铁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爱路护路暨 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宣传活动。
6月1日至27日,六枝、盘县、水城、钟山四县(特区、区)分别选择六枝特区大用、平寨镇集市,大用小学,新窑乡新窑小学;盘县红果、柏果、火铺、乐民镇集市,松河、坪地、平关、响水乡(镇)中小学;水城县沪昆铁路沿线的蟠龙镇二道岩小学、县二小、陡箐集市、双水广场和水红铁路沿线的俄脚学校、营昌小学及营盘集市、勺米集市;钟山区境内的钟山大道人民广场、大湾镇幸福学校、市二十一中、双戛小学、麒麟小学作为集中宣传点,由各县区护路办牵头,分别组织政法、综治、公安、工商、教育及辖区铁路车站派出所等路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采取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咨询、观看宣传展板、挂图等多种图文并茂、寓教于乐的宣传形式,分别向社会公众及沿线中小学生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的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铁路沿线的其他各责任乡镇仍纷纷组织开展爱路护路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水城县护路办利用学校附近、学生身边的路外伤亡事故事例为宣传题材,要求广大学生要进一步掌握铁路安全常识,提高爱路护路及安全防护意识,既要做爱路护路的自愿者,又要当爱路护路的宣传员,既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又要引导好家人、朋友遵守铁路法规,共同爱路护路。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咨询活动,营造了强有力的舆论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爱路护路及安全生产意识,强化自身安全防护理念,传播爱路护路和安全生产知识,构建平安和谐铁路,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该次宣传活动全市各县区共出动宣传车辆131台次,出动人员490余人次,开展集中宣传58场次,悬挂横幅94幅,发放《铁路安全知识教育》宣传画册45件,宣传笔记本3000余本、环保宣传袋12000余个,宣传小围裙5000余条,各类宣传资料118000余份,展板展出25场次380余幅,沿线各中小学校受教育学生达31000余人次,沿线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同时,水城县还在县宣传文化中心的电子大屏幕上进行为期两个月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教育。
六盘水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二O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