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案>的通知》(黔安监职安健〔2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六盘水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4月3日
六盘水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通过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1、突出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水泥、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对水泥的执法要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安监通〔2017〕111号)的要求进行。
2、以问题为导向,对所有新发职业病的企业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
3、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执法检查,市安全监管局抽查不少于3份评价报告,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抽查不少于2份评价报告,并对编制报告的评价机构服务过程进行执法检查。
(二)重点内容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严格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但未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的;
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
5、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培训的;
6、对评价机构重点检查机构服务全过程是否规范、评价报告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和专家评审是否客观公正等方面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
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4月10日前)
1、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2、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含电子版)于4月10日前报送市安全监管局职安工贸科(联系人及电话:罗艳,0858-8225749;电子邮箱:lpsajjzagmk@163.com)。
(二)执法检查(4-10月)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重点执法对象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坚决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省安委办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意见》(黔安办〔2017〕10 号)要求,按程序报送。
市安全监管局在此期间将通过组织联合检查及突击检查方式,结合市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执法计划,对辖区内水泥、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石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监督执法,并对各地开展执法年活动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督促指导(7-10月)
1、市安全监管局对各地安全监管局开展督促指导,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2、市安全监管局将于9-10月份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等。
(四)全面总结(11月初)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1月12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全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报表》(见附件)汇总后报送市安全监管局。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搞好统筹协调,将执法年活动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建立通报制度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应分别于每月25日前报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报表》,6月25日、9月25日前将工作阶段性进展报送市安全监管局,报送内容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黑名单”企业以及《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报表》等情况。市安全监管局每季度将对各地安全监管局开展执法年活动检查中不能发现问题、发现了问题不督促其整改,只检查不处罚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目标考核
市安委会将把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内容纳入对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应考核指标。各地也要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纳入本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大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工作。
(四)加强执法保障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针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要加强对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执法规范化水平。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否全面规范等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报表六盘水安监通〔2018〕3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