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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安监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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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03/2018-04039
  • 信息分类: 安监局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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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安监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六盘水市安监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514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安监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834),结合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范存文

副组长:穆  江牟绍璞

成  员:孙  洪张国柱 彭志勇   李开勇

市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科,孙洪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有效纠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

三、监督检查重点

(一)执法依据公开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项、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履责方式等,公布并及时调整本部门主要执法职责及执法依据。

(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贯彻落实分类分级执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一体化和双随机抽查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有关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备案程序。

(三)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情况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

(四)行政许可办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行政处罚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现场检查、复查,规范调查取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听证、审核、集体讨论、备案等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推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处罚的执行和结案。

(六)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本部门和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开展检查、评分;评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针对普遍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七)执法统计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逐级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运用。

(八)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培训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遵守执法礼仪规范。对执法辅助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九)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年度开展本部门内设机构、专门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评议。评议结果按规定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范围,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奖惩措施。

(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严格依法审查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十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执法中发现有关单位、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定期通报有关案件办理情况。

(十二)全市安监系统现场执法人员是否使用“凉都安监通”执法系统,执法人员是否录入企业隐患上传到六盘水安全云平台进行数据分析,现场下达执法文书给企业签收等业务。

四、实施方式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至7月中旬)

1.局各执法科室针对以上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照单整改。

2.各市、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针对以上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内设执法监督股室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形成常态自查机制。

第二阶段:重点监督阶段(8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市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市政府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动态对各市、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市局各执法科室,采取动态随机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

各市、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总结自查工作成果,形成专题报告于1220日前市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局党组,并通报各市、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强化组织领导,既要组织好自查自纠,也要加强对本单位各执法股室执法监督检查,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执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市、县、特区、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要以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相应制度,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依法改正、纠正,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事项。联系人:张国柱 联系电话:8265033 电子邮箱:lpssajj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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